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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牛肉招牌卖病死猪肉

本报讯(记者倪建军)为谋取非法利益,陕西省大荔县的一对夫妻竟然采用添加工业用盐、牛骨香精膏等手段,将病死猪肉加工成“熟”进行销售。最终,这对夫妇以及为他们提供生产原料的3名商贩均受到法律惩处。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,大荔县法院近日以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,判处雷斌、吴庆文夫妇,以及王家明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。 

2013年下半年,雷斌、吴庆文夫妇分别从王家明等人处购买病死、死因不明、未经检疫检验的死猪肉共计3700余斤,后通过添加工业用盐、牛骨香精膏等方法,将这些死猪肉加工成“熟牛肉”“熟精肉”,在他们位于大荔县某菜市场的肉店内挂牌销售。同年12月5日,该县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动物卫生监督所查获此案,并从雷斌家的“黑作坊”里现场查扣肉品750余斤。后经鉴定,这些肉品均为病死、死因不明、未经检疫检验的死猪肉。 

法院审理认为,雷斌收购病死、死因不明、未经检疫检验的死猪肉,加工成“熟牛肉”“熟精肉”并销售;吴庆文明知雷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,仍帮其销售;王家明等3人明知雷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,仍为其提供生产原料,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。